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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雪容融”的知识产权之路

分类:发布时间:2019-09-26 09:20:00阅读:

近日,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揭开神秘面纱。以极具中国风情的“萌感熊猫”和“大红灯笼”为设计灵感,融合奥林匹克体育精神和世界和谐共融人文情怀的吉祥物一经发布,瞬间成为新晋“网红”,引得全球侧目。而知识产权布局、保护和开发的工作,也让“冰墩墩、雪容融”的IP之路走得更快、更高、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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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有亮度

此前,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吉祥物评审团队成员朴学东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吉祥物评审团共计收到社会各界5816份设计稿。面对大众对吉祥物的热情与期待,吉祥物评审团深感肩负的压力与期待。

 

而随着“冰墩墩、雪容融”的脱颖而出,“如何将设计稿更好的开发、转化成特许商品”成为北京东奥组委开发部门面临的巨大挑战。朴学东表示,挑战意味着机遇,“冰墩墩、雪容融”精美的设计形式、独树一帜的“变化概念”也让周边商品的开发迸发更多可能。

 

虽然目前“冰墩墩、雪容融”的特许商品开发仍处于高度保密状态(甚至相关特许生产商的设计师在吉祥物公布前并未获得设计图稿),但北京东奥组委早已做好了三位一体的特许商品开发部署:特许经营计划、赞助计划和票务计划。

 

最受大众瞩目的就是“特许经营计划”,也就是特许商品开发计划。朴学东透露,“冰墩墩、雪容融”的特许商品将具备“有温度、有亮度”两大特征。一方面,特许商品的设计或许将和暖宝宝相结合,给观众的观赛过程增添温暖;另一方面,特许商品或许将增加“发光”设计元素,希望能点亮大家的观赛之路。“特许商品定会让大众眼前一亮!”朴学东充满自信。

 

“冰墩墩、雪容融”特许商品将于未来两个上新日发售。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计划,10月5日是第一个特许商品上新日,将会有少量生产周期较短的特许商品和大家见面;11月2日是第二个特许商品上新日,届时会有大量的、多品种的,运用“新创意、新材料”的特许商品发售。

 

而赞助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我们已经公开宣布了若干个组委会的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和部分官方独家赞助商。这些赞助企业的权益包括把吉祥物广泛使用在他们的宣传和营销之中。”朴学东透露,“冰墩墩、雪容融”公布后,北京冬奥组委就将电子版图稿第一时间交给各个赞助企业,便于他们立即推出相关设计。

 

在票务计划方面,吉祥物也会有所呈现,“任何一届奥运会,在票的设计上都会有吉祥物的展示。所以市场开发的赞助计划、特许经营计划和票务计划,都会是充分展现吉祥物形象的好载体。”

 

 

赛事未动 保护先行

 

在“冰墩墩、雪容融”萌翻世界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组委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早已做好了知识产权的保护、预防工作。

 

自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重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预防工作,包括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举报投诉机制、加大对“涉奥”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意图提升“涉奥”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效率与水平。

 

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洪波曾表示,筹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对奥林匹克财产和残奥会财产,特别是对相关品牌进行保护,是推动奥林匹克运动持续发展、维护赛会形象和声誉的必要条件,也是主办国和主办城市的应尽义务。”

 

秉持着这一准则,北京冬奥组委在其发布的《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明确表示,北京冬奥组委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

 

同时,公告也明确表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歪曲、篡改等使用,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冰墩墩、雪容融”发布前一天,北京冬奥组委已就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形象相关的标贴、标牌、图形用户界面(GUI)等8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此前,北京冬奥组委已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合作,已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办理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手续。

 

 

有温度、有亮度;有创新、有保护。2022年冬奥会不仅让世界再次瞩目中国力量,也让世界看到我国知识产权的巨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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